2005年7月1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用“货比三家”治治不法医家
李红军

  在许多地方,患者一住进医院,在住院治疗、花费上就完全失去了“自由裁量权”,根本没有自己的“话语权”,一切都得听从院方的“安排”。
  大凡有过市场购物经历的人都对“货比三家”有着切身的体验。“货比三家”的好处在于,增大了消费者挑选的余地,减少了“拣到篮里便是菜”的尴尬。医疗市场也应该及时引进“货比三家”的经营方略。眼下,各行各业都在推崇“阳光作业”,医院同样该“阳光作业”,把每一项单病种的费用明明白白地告诉患者,让患者通过比较鉴别作出在哪家医院治疗的选择。既减轻患者的负担,也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,这对维护健康的医疗市场秩序无疑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。